老子道德經第三十三章:「知人者智,自知者明;勝人者有力,自勝者強;知足者富;強行者有志;不失其所者久;死而不亡者壽。」真是字字珠璣,雖歷千年而不易的人生箴言。
在我們的人生成長過程中,不但要能觀察別人瞭解別人,也要能內省自身明白自己,兩者兼顧,遇事才能做出明智的判斷;誠如孫子兵法所云:「知己知彼,百戰百勝。」今日社會上很多人喜歡評論別人,但是對自己卻是缺乏瞭解,這是大多數人經常會犯的大頭病;總覺得評論別人就顯示自己多有智慧,是個明白事理的人;其實正是個無知的糊塗人。而一個糊塗人又怎麼能夠清楚地瞭解事實真相呢?因此,許多事情真相就這樣地越評論越墜入五里霧中,令人分辨不清真偽。現今電視媒體的談話性節目,有些來賓常常抓到一些片面資料,就胡亂評論,可說不自知又不知人。
有個殺人罪犯,一審時被判了死刑,在二審終了之際,法官問犯人:「你還有沒有什麼要說的?」犯人回了一句:「幹!」法官一聽大怒,於是當庭訓斥他十幾分鐘。犯人靜靜地聽完之後對法官說:「法官大人,您是個受過高等教育有修養的人,只聽了我一句髒話也會如此動怒。而我只有國中程度又缺乏家教,當我看到老婆跟別的男人在床上,一氣之下就把他們給殺了;實在是因為當時太氣憤也太衝動,無法克制自己的情緒而鑄成大錯…..」沒想到犯人一時的明智說詞,讓法官感同身受,於是將他從死刑改判為無期徒刑。殺人罪犯自知也知人,讓他逃過死刑定罪。
人的聰明才智是有限的,浩瀚的宇宙卻是無限的;相對之下,人類其實是很無知的。所以我們應該懂得謙卑,承認自己對某些事情的無知與無奈,這並不可恥也不會危害他人;除了造物主之外,每個人在很多方面確實是無知的。無知並不可怕,然而無明的人其作為卻讓人覺得恐怖。所謂的無明,是你不僅沒有察覺自己是無知的,甚至相信自己是對的;聽不進別人的苦勸,而且還把自己的妄想付諸行動,害人也害己;因此,無明的人是最可怕的。
小蔡有一位老同事因故被資遣後,從事銷售清潔用品的業務工作;有一天這位老同事來找小蔡推銷產品。小蔡為了同事情誼,就買了一些清潔用品,讓他能夠有業績。然而過了一個禮拜後,這位同事又抱了一些新產品前來推銷;小蔡不好意思拒絕,於是又買下這些產品;不過同時也表明家裡存貨已夠,而且本身經濟狀況也不富裕。心想對方應該有自知之明不會再來了吧!想不到才隔了一個多月,這位老兄又抱了一堆產品登門銷售。看到對方這種無明的作為,心裡感到既遺憾又氣憤,忍不住開門見山的告訴他,不應該把朋友當成凱子,把真心幫忙的誠意看成無知的冤大頭。這位老同事聽了當場惱羞成怒,胡言亂語數落一番後掉頭就走了,從此互不往來不再聯絡。這位業務員的作法,只能說不自知又不知人,要能成功恐怕很難。
人與人之間的相識或許是緣分使然,然而是否能做朋友,或是成為仇家,往往是由無明的一方決定的。相信在人際交往中,大家或多或少都有相似的感慨與無奈吧。或許,我們在某些人眼裡,就是那個所謂「無明的人」而不自知呢?!所以我們要學習充實情緒智慧,就如王安石的一首詩云:「風吹屋簷瓦,瓦墜破我頭;我不恨此瓦,此瓦不自由。」 懂得自我駕馭情緒,及時撲滅無明的火苗,避免墜入悔恨的深淵;誠如富蘭克林的名言:「憤怒起於愚昧,終於悔恨。」
當勾踐滅吳稱霸時,封其手下最大功臣范蠡為上將軍;然范蠡深知「大名之下難久居」;因此決定功成身退,立即藉故隱退,泛舟而去,從此不復返越。後來改名陶朱公,因善於經商而富甲天下;他仗義疏財樂善好施造福鄉梓,也曾兩度散盡家財給知交及老鄉,美名流傳千古,被商界人士尊為財神。范蠡也曾派遣人寫信給上大夫文種勸說:「飛鳥盡,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越王為人長頸鳥啄,可與共患難,不可與同安樂,子何不求去?」奈何文種缺乏知人之智與自知之明,不願聽從;不久果然被勾踐賜劍而死。范蠡既是一代歷史偉人,也是一位既自知又知人的明智之士,值得我們景仰並效法。
在錯綜複雜的人際關係上,我們不但要學會瞭解別人,更要瞭解自己,然後根據自己的優缺點與別人相對比較之下,選擇一個最恰當合理的作法,不全然從世俗利益上著眼,最好能兼顧合宜的做人處事方法及待人接物態度。本著寧可他人負我,我絕不負他人;以責人之心責己,以恕己之心恕人。能夠以如此寬容體諒的胸懷來對待社會生活的一切,則人生必然過得圓融完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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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庸》云:「好學近乎知,力行近乎仁,知恥近乎勇,知斯三者,則知所以修身。」通曉天地之道,
深明人世之理為智,也就是知,即智慧之稱。做大事需智慧,識人更需要智慧;難怪所羅門王只向上帝
祈求智慧,終能成大事立大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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