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約翰福音記載:“經學教師和法利賽人帶來一位行淫被逮的女人,問耶蘇:「老師,這個女人在行淫時被抓到;摩西在法律上命令我們,這樣的女人必須用石頭打死。你認為怎樣?」耶穌對他們說:「你們當中誰沒有犯過罪,誰就先拿石頭打她。」說完,就彎下身子在地上寫字。眾人聽見這話,從老到少,一個一個溜走,沒有人敢拿石頭打那位婦人。”雖然我們不知道這些群眾是否寬恕了那位婦人,但是,可以確信的是每一個人都自知曾犯過錯,傷害過別人。
在傷害者與被傷害者之間,常存在著兩種極端的對待關係,那就是:憎恨與寬恕。教宗若望保祿在1984年一月某日清晨曾親臨羅馬監獄陰暗的牢房中,探視意圖刺殺他的兇手艾格卡(Agca);教宗握著這個曾把子彈射入他胸膛的罪犯的手,寬恕了他。這對於地位崇高,追求犧牲、奉獻、以德報怨偉大情操的教宗來說,寬恕並不是一件難事。可是對於我們ㄧ般凡夫俗子而言,寬恕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更不是一件自然的事;它似乎違反了公平正義原則 ─ 以直報怨,以德報德 的儒家古訓。
人非聖賢,孰能無過;我們每個人都有犯錯的時候,相對地,多少也曾經歷過因別人犯錯而受傷的經驗。這時就面臨兩種抉擇:我是要讓憎恨永遠烙印在記憶中,不斷地喚起痛苦的經驗來‘修理’自己;還是希望傷痕能早日痊癒,轉化為有助於未來生命發展的力量,繼而以樂觀理性的態度迎接往後的生命;我想絕大部份的人在理性上會選擇後者,但在感情上卻會經歷一段掙扎的歲月。無論悲痛或快樂,既然日子還是要過下去,何不打開胸襟,伸出寬恕的雙手,擁抱快樂希望呢?!誠如聖經主禱文所啟示的:〝饒恕我們對你的虧負,正如我們饒恕了虧負我們的人。〞
在生活週遭,我們不難看到許多人基於憤恨激動的情緒,一心要讓傷害自己的人遭受同樣的痛苦,採取以眼還眼,以牙還牙的舉動;可是這樣報復的結果卻完全不如所願,永遠不能達到公平;傷害與受傷害的兩方,痛苦指數不斷地互有升降,既無法平衡也永不止息,冤冤相報何時了?印度聖雄甘地說得好:「若是整個世界都是以眼還眼,那麼全世界都是盲目的。」惟有寬恕,才能使我們自受傷害的痛苦中解放出來,締造新情境,使傷害與被傷害者都能重新調整彼此的關係。如果你不願寬恕,時時想到你所受的這些傷害,無疑的你將成為痛苦記憶的囚犯,被拘禁在你自己所造的樊籠裡。原本時間可以沖淡一切,但你卻ㄧ再地讓痛苦在你的心中折磨自己。
著名的心理醫師費南(Franz Fanon)曾寫道:「救贖的力量來自發乎憎恨的暴力;暴力有滌淨的力量,能使深受不公平傷害的犧牲者,忘卻自卑和絕望,使他不懼怕任何事物,並恢復信心。」我相信恨意確實能使軟弱的人產生有力量的感覺,然而它就像快速的充電池一樣,只能短暫用來應付緊急事件;但隨著時間的增長,它也像海洛英,效力絲毫不可靠;反而在動機消失後,使他比以往更加脆弱;不僅無法自行創造超越痛苦的生活,甚至懊悔ㄧ世,頹廢一生。
有人說在無奈徬徨的時候,忽然的忘卻,忘記一切不愉快的記憶,該是多麼大的ㄧ種幸福。這跟藉酒澆愁一樣,短暫的遺忘只是逃避ㄧ時,酒醒後更加痛苦不堪。感謝上帝,我們並不會把ㄧ些微小的傷害都放在心上,但有些痛徹入骨的舊創,就像衣物上難以清洗的污痕,永遠留在我們的記憶裡;隨著時間的推移,使得痛苦更清晰,使得身心更憔悴,使得愛變恨,情變怨.......。
有一段古猶太經文說:「有人犯罪傷害了你,若他深自悔恨,並向你表白,就該寬恕他...;但若他恬不知恥,甚至繼續他的惡行,你仍應從心底寬恕他,讓神去裁判,懲罰他。」我們不能使傷害者悔過,他們該為自己所作的傷害負責;但若我們不寬恕,就不能使自己從傷痕中痊癒。因此,我們必須為自己要更健康的活下去,寬恕那些不知悔改的人。而他們悔改與否是他們自己的事。這樣的結局雖然有些不太圓滿的感覺,然而,就像未綻放的花苞,不僅有其美麗動人之處,更是充滿希望;又如爬山不到頂點,中途攀爬過程還是可以體驗美妙的登山之樂。就寬恕而言,並不因為對方沒有回應而減低其價值。寬恕只是一種過程,它需要時間,需要瞭解,更需要有高度智慧的作為;其中一部分是治癒受傷者的痛苦記憶;如果傷害你的對象毫不在乎,你也不須在意,因為你寬恕他人也釋放了自己,不僅求得個人內在心靈的平衡與寧靜,還可以自由自在地遨遊於廣闊浩瀚的人際交流中。
P.S. This article was written in memory of that I was reborn as a Christian
at July 3rd 2011 on Grace Baptist Church,Taipei.
May God bless all my good friends, As well as those who read this article.
1 則留言:
恭喜阿黑哥 有了一個新的生命 世人常在道理中求生存 但是卻不知道其實我們需要的不是道理 而是一種新的生命 以上的字句不知道從哪裡聽到的 但是深深感動我 所以就用來恭賀阿黑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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