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15日 星期四

抉擇的人生


有位智者說:「影響人生最重要的,不是努力,不是奮鬥,而是抉擇。」的確,你要是選擇了不同的配偶,或者遠嫁海外不同種族的人,你的一生可能就大大地改變了,影響所及你的後代子孫也跟著不一樣了。 

舊約聖經路得記就是一篇抉擇正確、可歌可頌的實例:摩押女子路得跟一個以色列人結婚,婚後嫁雞隨雞,一切生活作息包括宗教信仰,完全遵照以色列人的模式。丈夫死後,婆婆一再勸她回摩押娘家,趁著年輕還可再嫁;然而她卻堅決選擇跟著婆婆拿娥美回到猶大;還對婆婆說“你的民族就是我的民族,你的上帝就是我的上帝”;充分表達對婆婆無比的忠心。後來,她在婆婆的鼓勵下,在前夫的以色列親族中找到了新丈夫波阿斯;從這個丈夫她成為以色列最偉大的君王大衛的曾祖母。想想看,路得要是聽婆婆的勸告回去摩押娘家,就不可能有大衛王這位後代子孫,以色列的歷史發展肯定就不一樣了;由此可見關鍵抉擇不僅影響人的一生,甚至可能牽動國家民族發展的命脈呢?! 

人的一生充滿了大大小小的抉擇,生活裡更有各式各樣的矛盾、兩難與困惑。不過,一個人如果能站在命運的十字路口去選擇自己的命運,還真是一件很幸運的事情。因為,至少你有了選擇的權利,有些人一輩子都很難選擇自己的命運,比如美國南北戰爭以前的黑奴,他們迫於殘酷的現實只能聽命於主人。又如1949,因為局勢混亂,有些年輕人被迫去當兵來不及和家人告別,接著糊裡糊塗地隨部隊撤退來台,期待哪天能回故鄉孝敬爹娘的,最後卻希望落空,孤獨地抱憾而終。這一切命運也都不是他們所能抉擇的。 

人生的抉擇最困難的在於事前再三權衡利弊得失,舉棋不定,猶豫不決,等到想好了要去做的時候,早已時不我予,事過境遷了。但是也可以是最簡單的,那就是你別去考慮抉擇問題,當下憑直覺動手去做就是了。下面這則故事就是最好的例子:有一個農民從洪水中先救起了他的妻子,待回頭欲救其小孩時,卻只能眼睜睜看著孩子被洪水沖走了。事後,人們議論紛紛,有人說他做得對,因為孩子可以再生一個,妻子卻不能死而復活;有人則說他做錯了,因為妻子可以再娶一個,孩子卻沒法兒死而復活。有位哲學家聽說了這個故事,既好奇又深感疑惑不已,就專程跑去請教農民為什麼先救妻子而不救兒子?農民告訴他:他救人時什麼也沒多想;洪水來勢洶洶又快又急,當時妻子就在他身邊,匆促間,他抓起妻子就往岸邊游去。待返回時,孩子已被洪水沖走了。 

在現實生活當中,有很多時候,我們並沒有機會和時間進行抉擇。相信這位農民如果多花心思考慮先救妻子還是救孩子的利弊,可能在下決定之前,洪水早已把他的妻兒全都沖走了呢…。在人生的抉擇中並沒有十全十美的,或盡善盡美的選擇方式;總是要先放棄一些東西,才能得到或保存另一些東西。令人諷刺的是,當我們面臨兩難而焦慮得不知作何抉擇時,兩者利弊差別愈小,愈是讓我們焦慮得厲害;反而,真正有明顯好壞差別時,我們輕易地就知道該怎麼做了。其實,抉擇是一門生活哲學,有時它是很殘酷的,迫於現實你必須拋棄夢想;有時它是很無奈的,為了不負眾望你必須背上人情包袱,從事你原本不想做的生涯規劃。總而言之,抉擇不易,實踐更難,需要衝動與堅持作為動力;跨出第一步後,還有許多人和事都需要磨合與取捨。無論最後是否如願,其中點點滴滴都是成長過程寶貴的經驗與回憶。 

西元1994年因為拍攝“飢餓的蘇丹”(The starving of Sudan)而獲得普立茲獎的記者凱文卡特(Kevin Carter),在面對一隻兀鷹等候要吞食一個瀕臨餓死的小女孩時,他選擇先作一個紀錄者,而不是扮演救助者的角色(先趕走那隻兀鷹,再想法救小女孩一命)。當時,這張令人震驚的照片轟動了整個國際社會;猶記得在一次聚會時,有人提問:「如果你是一位記者,當災難發生時,你會先拍照還是先救人?」我比較同意一位媒體工作朋友的回答:「視災難的情況而定,如果是小災難而我又幫得上忙的話,我會先去救人。但是如果是巨大的天災地變,比如地震海嘯發生時,我可能選擇做為紀錄者,將真實的畫面即時傳送出去,讓更多專業救難人員和資源能盡快投入救難行動。」同理,Kevin Carter他做了一個困難但正確的決定;你要知道在非洲黑人不同族群間,彼此草菅對方的人命;所以一個生命垂危的黑人小女孩幾乎很難獲得同情與救助,我們又如何奢求一位白人記者的想法呢?何況還有成千上萬相同命運的小孩急迫地需要外界的救援呢!Kevin Carter拍出這樣撼動人心的照片,讓世人了解蘇丹飢荒的嚴重性,也藉此敦促國際救難物資盡快進入蘇丹,希望能因此而救活了更多的人。不過,令人遺憾的是,看起來正確的抉擇,卻成為Kevin Carter 的夢魘,許多人直指Kevin Carter冷漠、自私、不顧他人死活,甚至直截了當地質疑他拍照時是否心懷善意。儘管從照片登上紐約時報到得獎時間相隔十四個月,蘇丹內戰烽火依然未曾停息過,餓死的人數不斷地增加。他在頒獎典禮上心有所感忍不住痛哭,當他無力改變這個悲慘世界,也無力躲避精神煎熬的時候,他只有選擇自殺一途;獲獎兩個月後,某天晚上,他將二氧化碳廢氣從排氣管導入車內自殺身亡,享年三十三歲。凱文卡特之死,顯然是因為記者選擇以“精彩的鏡頭”加強表達“真實新聞”的震撼性,卻造成與所謂“社會公德”之間尖銳衝突的結果。實在令人不勝唏噓! 

生命是一種長期而持續的累積過程,除了少數特例,絕大多數不會因為單一的事件而毀了一個人的一生,更不可能因為單一的事件而救了一個人的一生。日常生活中,我們常常會面臨抉擇;一旦選定其中一個選項,我們又常不自覺地陷入「我這樣做真的是對的嗎?」的反省與折磨。一般人面對“兩難抉擇”總是秉著“兩害相權取其輕”的認知行事;殊不知若沒有定義清楚需要解決的是什麼問題,也只是淪於“被迫抉擇”的陷阱中無法自拔。比如核四續建與否,政府若無法提供充分正確資料,貿然舉辦公投,對於絕大多數公民無論正反雙方都只是一種情緒的發洩罷了!事實上,人非聖賢,在一生中多少會做出幾次錯誤的抉擇,這也是難以避免的事情。世界上有多少有才華的失敗者,世界上也有很多高學歷的無業遊民,他們可能因為錯過或誤判生涯的關鍵性抉擇。有些因此沮喪失志一蹶不振,一輩子擺脫不了厄運的折磨。但也有些不怕犯錯不斷修正勇於改變自己的命運,直到做出正確的抉擇;這是值得我們效法的。 

最後,希望我的親友們都能學習並且做到如美國一位神學家向上帝所祈求的禱告文一樣,要有勇氣改變可以改變的事情,要有胸懷接受不可改變的事實,更重要的是要有智慧明辨兩者的不同。能夠放下身段、名位,讓自己更柔軟、更寬闊地突破現況,開展新局面,選擇正確的人生大道,進而擁有一個有意義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