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30日 星期四

不孝有三,無後為大?

“孝”的觀念源遠流長,甲骨文中就出現了“孝”字;字形顯示:老人在上,小子在下,表示兒孫攙扶父母。也就是說公元前十一世紀以前華夏先民就已經有了“孝”的觀念。到春秋時期,儒家學派創始人孔子才在【論語】、【孝經】等著作論述孝道。

孔子在【論語為政篇】回答子游問孝時說:「今之孝者,是謂能養;至於犬馬皆能有養。不敬,何以別乎?」可見光是養而沒有敬愛的心情,就不是真孝。所以為人子女者除了給予父母充足物資的供養,還必須體貼親意,以父母對我們的愛心同樣的心情來回報奉養雙親。孔子在【禮記祭義篇】又說:「孝有三;小孝用力,中孝用勞,大孝不匱。」說明世人盡孝的方法有三等;小孝用體力,中孝兼勞心,大孝則是永遠維持孝敬之心,永不匱乏。

另外,子夏問孝,子曰:「色難,有事弟子服其勞,有酒食先生饌;曾是以為孝乎?」【論語為政篇】翻成白話文就是做子女的要盡到孝,最不容易的是對父母和顏悅色。有些要做的事,孩子們都會搶著去做。在物質條件不很充裕的情況下,儘量做到讓長輩有吃有喝。但是這樣做就可以算孝嗎?」我們常說孝敬父母,孝為行,敬為心;關鍵是我們的心中對父母有沒有那份深深的敬愛?

至於【孝經】,是孔子對曾子敘述孝道的書;他在【開宗明義章】很清楚而淺顯的告訴我們:「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還有為後世所經常引用的經典名句:「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孝之始也。」「立身行道,揚名於後世,以顯父母,孝之終也。」凡此皆對後代世人潛移默化颇深。

但是最為後人朗朗上口並流傳延續千年的卻是「不孝有三,無後為大」【孟子、離婁上】孟子曰:「不孝有三,無後為大。舜不告而娶,為無後也;君子以為猶告也。」翻成白話文就是:「不孝有三種,以不守後代之責為最大。舜沒有告知父母就結婚了,這就是無後。但君子以為舜的不告知和告知一樣合乎禮法的。」〈因為堯要將女兒嫁給舜,舜若告知不通情理的父母就不得娶,而終將無後代矣!〉

沒想到,後來漢代趙岐寫了【十三經注疏】闡述他個人對孟子這段話的理解:「於禮有不孝者三事,謂阿意曲從,陷親不義;一不孝也。家窮親老,不為祿仕;二不孝也。不娶無子,絕先祖祀;三不孝也。三者之中,無後為大。」翻成白話文,第一種不孝,說明孝順不一定要一味附和盲從父母,見父母有過錯而不勸說,使他們陷入不義之中,反而成了不孝。【孔子家語、六本】記載著一個事例:曾子犯了小過,折斷了他父親曾皙從吳國帶回來的瓜種;曾皙一怒之下用鋤柄將曾子打昏了。曾子甦醒後問父親:「剛才我犯了過錯,您老教訓我沒累著您吧?」之後,回房彈琴而歌,好讓父親聽見,表示他挨打後沒有不適。孔子知道後批評說:「一點小事,曾皙不該暴怒杖罰;而曾子不該委身以待杖罰。如果萬一被父親打死,死的沒有道理;人們就會指責曾皙的不義,這是大不孝。」第二種不孝,是家境貧窮父母年老,自己卻不去當官吃俸祿,也就是去賺錢來供養父母。二不孝也。第三種不孝,是不願娶妻生子,不能為家庭延續後代;是最大的不孝。

其實,孟子是一個非常開明的夫子,並非不知道變通的老道學;這從他對“男女授受不親”的解說可知一二。所謂“不孝有三無後為大”,個人以為比較中肯的註解應該是:「不孝的表現涵括在三個原則中,其中以不盡做後輩的本分為最」。趙岐把孟子的“無後為大”曲解成斷絕後代為最大不孝;讓孟子無端背了黑鍋誤傳了兩千多年,造成世家與庶民為了不斷後,無所不用其極,或休妻另娶,或納妾,或過繼等系列特殊的社會現象。影響迄今,餘威猶在;至今仍有不少人執著於“非生兒子”不可!然而就傳宗接代而言,其實就是生物本能的繁衍種族行為,似乎不需要冠上大不孝的惡名,並因而衍生出人類社會一些不公不義的行為。更何況生命是上帝創造的,並非我們凡人所能刻意強求的。


孝道為眾德之本,是培育道德的搖籃。孝順為齊家之本,所謂“子孝雙親樂,家和萬事成”,烏鴉有反哺之恩,羔羊有跪乳之義;人要有發自內心的孝順,才能為家庭帶來祥和安樂的生活品質。我們除了從聖賢書中得到行孝的重要啟示外,身體力行的言教與身教更是必要的。不僅能帶動家庭生活和樂融洽,更能促進社會的和諧安寧。